北京市互金协会: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区块链 北京市互金协会: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区块链 | 2019-03-22 07:17 北京市互金协会: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谭松

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文称,在京各相关机构、个人,所有金融业务和活动都需纳入国家监管范围,以“STO”为例,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涉及该类活动的团体,将会受到驱离、关闭网站平台及移动App、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惩处。

一鸣网3月22日消息(编辑|谭松):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文称,在京各相关机构、个人,所有金融业务和活动都需纳入国家监管范围,以“STO”为例,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涉及该类活动的团体,将会受到驱离、关闭网站平台及移动App、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惩处。

协会称,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通证经济”、“众筹”、“共识经济”等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该文指出,近期,部分媒体、社交平台、研究团体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发币揽财为目的,交易炒作升值为利诱,利用“研究”、“论坛”之名,宣传“ICO”、“IEO”、“STO ”、“稳定币”、“积分币”、“数字货币”等,以此进行培训、项目推介、融资交易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带来社会风险隐患。

为营造积极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协会再次就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在京各相关机构、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抵制和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 “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为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及传播活动。

二、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通证经济”、“众筹”、“共识经济”等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三、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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