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骗13万获刑

2024-11-15 12:05

上海高院公布一起案件,法院介绍,“00后”的小雅经常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物,某次退货时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几天后平台和商家不仅未让其退回未退的商品,反而进行了全额退款。

在5个月的时间里,小雅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利用上述方式虚假退货,共计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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