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车起诉车王不正当竞争 索赔1030万元
汽车 瓜子二手车起诉车王不正当竞争 索赔1030万元 汽车 | 2019-01-07 10:53 瓜子二手车起诉车王不正当竞争 索赔1030万元 冬冬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一鸣网1月7日消息(谢东霞)因不满“车王认证二手车超市”在经营和宣传过程中大量使用“第一”、“首家”、“最大”、“唯一”等绝对性宣传用语,“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车王(中国)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车王立即停止在其网站、APP应用软件、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绝对性、对比性宣传用语,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030万元。

 

“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称,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在经营和宣传过程中大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的绝对性用语,宣传的数据毫无事实依据,极易误导消费者;且擅自使用对比句式将其与包括“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在内的二手车行业其他竞争者进行片面对比,严重贬损了二手车行业其他竞争者的形象和声誉,侵害了原告平竞争权利,直接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上述违法行为已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瓜子二手车也刚刚因“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宣传,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250万元。

 

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所宣传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与其实际销售状况不符合,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现在消费者购买商品,销售量是消费者的重要参考依据,所以“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这样不符合实际的虚假信息能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因此二手车直卖网“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这一广告宣传语构成虚假宣传,应予以处罚。

 

而瓜子二手车认为自己收到天价罚款十分冤枉,主要因为作虚假广告宣传的大有人在,并不是瓜子二手车自己,但大部分都没有受到处罚或者没有受到如此重的处罚。2018年11月30日,瓜子二手车公司称对其处罚表示有异议正在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的广告投入,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最后确定罚款数额为1250万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复议无效的瓜子开始盯上利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的同行,让其他违法企业也同样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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